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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UX 設計

按鈕設計規格:尺寸 24、44、48 差在哪,對比與文案怎麼驗收

明亮的辦公室裡,穿綠襯衫的男業主坐在桌前拿著手機,一手指著螢幕下方三顆很小的按鈕開口發問;旁邊穿深藍西裝外套的女設計師彎身拿透明尺貼著手機螢幕量給他看;桌上的筆電畫著同一頁的線框,其中一個方塊塗滿藍綠色;對話框寫著「按鈕要多大、多明顯,才算合格?」

作者|瞻新資訊 張安邦執行長(台大醫工背景・十年以上IT服務公司創辦人)

設計稿送來了,會議上最常出現的兩句話是「這顆按鈕可不可以再大一點」和「可不可以再明顯一點」。設計師調了,下一輪還是有人覺得不夠。問題不在誰的眼光比較好,而是這兩句話沒有數字,沒辦法驗收。

按鈕好不好按,其實量得出來。 能按的範圍有多大、離旁邊的按鈕多遠、字跟底色差多少、上面寫了什麼、一個畫面有幾顆在搶注意力、按下去之後有沒有反應,這六件事都有國際標準或平台官方文件可以對。這篇把數字和出處一次列出來,最後收成一張驗收表。

先給趕時間的人一段結論:手機上的主要按鈕,能按的範圍做到 44 到 48 見方(單位下一節會解釋);再小的按鈕也不要低於 24,而且要跟旁邊的保持距離。按鈕上的字對底色的對比至少 4.5:1,按鈕的外形對背景至少 3:1。一個畫面只留一顆最醒目的主要按鈕,上面寫「按了會發生什麼」。

按鈕設計要訂成規格:好不好按,六件事量得出來

來找我談網站或系統的客戶,需求一開始多半是模糊的,這很正常。「按鈕好按一點」也是一種模糊的需求。模糊的需求可以討論,但沒辦法驗收,所以要先換成量得出來的東西。

按鈕設計可以拆成六項規格:尺寸、間距、對比、文案、主次、狀態。前三項有明確的數字;後三項沒有數字,但官方文件把判斷方式寫得很清楚。另外還有一項「位置」,目前沒有可靠的通則,只能靠實機測試,後面單獨講。

這些看起來是小事,實際上多數網站都沒做到。美國猶他州立大學的無障礙研究單位 WebAIM 每年檢測排名前一百萬個網站的首頁,2026 年的 WebAIM Million 報告顯示 95.9% 的首頁測得出無障礙錯誤。最常見的一項就是文字對比不足,83.9% 的首頁都有;另外有 30.6% 的首頁存在「空白按鈕」,也就是按鈕上沒有任何文字可以讓輔助工具唸出來。對比不足和沒有名字的按鈕,是全世界網站最常見的毛病,不是少數人才會犯的錯。

按鈕尺寸 24、44、48 差在哪:及格線、平台建議值與單位

先講結論:24 是網頁無障礙的及格線,44 和 48 是 Apple 與 Google 給自家 App 的建議值,三個數字連單位都不一樣。 它們沒有互相矛盾,只是在回答不同的問題。

誰訂的數字與單位性質適用在哪
W3C 的 WCAG 2.2(準則 2.5.8)24×24 CSS 像素無障礙 AA 等級的及格線,另有間距等例外網頁
W3C 的 WCAG 2.2(準則 2.5.5)44×44 CSS 像素無障礙 AAA 等級(加強)網頁
Apple 人機介面指南44×44 pt平台設計指引iPhone、iPad 的 App
Google 的 Material Design 348×48 dp(滑鼠 44×44 dp)平台設計指引Android 與跨平台 App
Google 的 web.dev約 48 個裝置獨立像素官方給開發者的建議手機網頁
台灣「網站無障礙規範」修正版24×24(AA)、44×44(AAA)CSS 像素國內規範,202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法定對象是政府機關與學校的網站

表上的數字都回原文對過,出處依序是 WCAG 2.2 本文與 W3C 對 2.5.8 目標尺寸(最小)的說明文件、Apple 人機介面指南的按鈕頁、Material Design 3 的無障礙設計頁與 web.dev 的觸控目標說明。台灣的規範後面有一節專門講。

三個單位先用白話講一次。螢幕越做越細,同一顆按鈕如果用螢幕上真正的小點來算,在不同手機上會差好幾倍。所以各平台都改用「邏輯上的一格」來量:不管螢幕多細,一格在手上看起來差不多一樣大。網頁叫它 CSS 像素,iPhone 叫 pt,Android 叫 dp。三把尺的刻度很接近,但不是同一把。web.dev 換算過:在設定正確的手機網頁上,48 個這樣的單位大約是 9 公釐,差不多是一個指腹的大小。

那網頁到底要照哪一個?實務上分兩層來訂:

  • 主要按鈕(送出、加入購物車、預約、聯絡)在手機上能按的範圍,做到 44 到 48。 這是 Apple、Google 與 WCAG 加強等級三邊都指向的區間。
  • 次要的小按鈕、圖示按鈕不要低於 24,而且要跟旁邊的東西保持距離。

為什麼不直接用 24 就好?因為 24 是「不能再低」的線,不是目標。W3C 在同一份說明文件裡就寫了:重要的連結與控制項,建議往更嚴格的 44 靠,目標做大一點能幫到更多人。打個比方,24 像「停得進去」的車格,要慢慢喬;44 到 48 是「一次就停好」的車格。及格和好用是兩回事。

由左到右三格,同一根拇指各按手機上一排三顆方形按鈕的中間那顆,指腹碰到的範圍用琥珀色圓圈標出:第一格標示 24 CSS 像素、網頁及格線,按鈕很小,圓圈蓋到左右兩顆;第二格標示 44 pt、Apple 建議,按鈕跟圓圈差不多大;第三格標示 48 dp、Google 建議,按鈕更大且彼此有間隔;底部寫著 24 是及格線,44、48 是平台建議值
同一根手指按三種大小的按鈕:24 CSS 像素是網頁無障礙的及格線,44 pt 與 48 dp 是 Apple、Google 給 App 的建議值。

給網頁用的官方規格裡,也有直接訂在 44 的。日本數位廳的設計系統是日本政府機關網站共用的元件規範,它的按鈕頁寫明目標區域要保持在 44 CSS 像素以上。這是日本的做法,不是台灣的規定,但看得出「網頁的主要按鈕做到 44」不是 App 才有的要求。

看得到的大小,跟按得到的範圍,是兩個數字

很多人看到規格會問:垃圾桶圖示才這麼一點大,怎麼可能有 48?答案是規範量的是「按得到的範圍」,不是「看得到的圖案」。Material Design 舉的例子是:圖示看起來 24,四周各補 12 的透明內距,能按的範圍就是 48。圖案沒有變大,手指卻好按很多。

左右兩格都是手機畫面上一樣大的垃圾桶圖示,手指都落在圖示右下方:左邊的虛線框緊貼圖示,手指落在框外、旁邊打叉,標示只能按到圖示、可按範圍 24 dp;右邊的虛線框大很多,圖示四周多一圈淡綠色內距,手指落在框內、旁邊打勾,標示四周補上內距、可按範圍 48 dp
圖示看起來一樣大,四周補上透明的內距之後,能按的範圍從 24 dp 變成 48 dp。

💡 小提醒

請設計師在設計稿上把兩個數字都標出來:看得到的大小,和按得到的範圍。只標前者,工程師很可能就照圖案的大小去做。

還有一個例外要知道:這些數字主要是為手指訂的。滑鼠比手指準,所以 Material Design 另外給了滑鼠 44 的建議值。只在桌機上用的內部後台,表格裡的小按鈕可以密一點;但只要這個畫面會在手機上打開,就照手指的標準。

按鈕間距:靠太近一樣會按錯,危險動作要離得更遠

按鈕夠大,不代表不會按錯,兩顆貼在一起照樣會按到隔壁。Material Design 給的數字是:目標之間至少留 8 dp。

WCAG 2.2 的寫法比較特別,它把間距當成小按鈕的補救條件:不到 24 的目標,以它為中心畫一個直徑 24 的圓,只要這個圓不碰到別的目標、也不碰到別人的圓,就算通過。意思是按鈕可以小,但周圍要空。

不過補救有限度。Nielsen Norman Group 整理觸控研究後的建議是:觸控目標的實體大小至少要有 1 公分見方,而且要先夠大,再談間距。按鈕本身太小的話,把間距拉開也救不回來。

間距還有一個容易漏掉的用途:隔開後果差很多的動作。「儲存」旁邊緊貼著「刪除」,按錯一次就是一筆資料。微軟給 Windows 應用程式的設計指引寫得很直接:按錯後果嚴重的目標,四周要留更多空間,而且不要貼著內容區的邊緣。

按鈕對比:字對底色 4.5:1,按鈕外形對背景 3:1

對比值是兩個顏色亮度的比,從 1:1(完全一樣)到 21:1(黑配白)。按鈕要過兩關,管的是不同的東西。

用路牌想最快。第一關是牌子上的字跟牌面分不分得開,這決定你讀不讀得懂;第二關是牌子本身跟後面的樹分不分得開,這決定你找不找得到它。

左右兩格都是綠樹前立著一塊路牌:左邊的牌子顏色跟樹幾乎一樣、牌面上的字也很淡,背著包包的女生把手遮在額頭上往前探,旁邊打叉,標示字太淡,牌子融進背景;右邊的牌子是深藍底配米白色的字與邊框,背背包的男生看著它,旁邊打勾,上下兩個標註分別指著牌面的字與牌子邊緣,寫著字對底色至少 4.5:1、外形對背景至少 3:1
用路牌來想按鈕的兩關對比:牌子要從背景裡跳出來(至少 3:1),牌子上的字要讀得清楚(至少 4.5:1)。

第一關對應 WCAG 2.2 的 1.4.3「對比值(最小)」:文字對它的背景至少 4.5:1。大字可以放寬到 3:1,英文的標準是 18 pt 以上、或 14 pt 以上的粗體,中文字取相當的大小。按鈕上的字通常不大,所以抓 4.5:1 最保險。

第二關對應 1.4.11 非文字對比:辨識一個介面元件和它的狀態所需要的視覺資訊,對相鄰的顏色至少 3:1。如果使用者是靠那塊底色或那圈外框,才看得出「這裡有顆按鈕」,那塊底色或外框就要對背景達到 3:1。淺灰底配白色頁面的按鈕、細到快看不見的外框按鈕,最常栽在這一關。

這條準則有三個常被誤會的地方,W3C 的說明文件都寫了:

  • 它不要求每顆按鈕都要有外框。只有文字、沒有底色也沒有框的按鈕可以通過,因為文字本身就足以讓人知道這是按鈕;但文字還是得過第一關。
  • 停用中的按鈕不受對比要求。這不代表可以放心用,後面講狀態時會說明。
  • 用鍵盤操作時的焦點框,一樣要有足夠的對比。

合規之外還有一層:找不找得到。只有外框、沒有底色的「幽靈按鈕」可以通過上面的準則,但 Nielsen Norman Group 的眼動研究找了 71 位受測者,比較九組只差在按鈕與連結樣式的頁面,結果可點擊訊號比較弱的版本,受測者找到目標平均多花 22% 的時間。這個實驗在桌機上做,量的只是「找到目標」這一段,研究者自己也說整個任務的差距會小一些。所以結論不是幽靈按鈕不能用,而是主要按鈕不適合做成幽靈按鈕。

另一條相關的準則是 1.4.1:不可以只靠顏色傳達資訊。刪除按鈕做成紅色沒問題,但不能只有紅色,還要有「刪除」兩個字或看得懂的圖示,因為有些人分不出紅和綠。

至於「哪個顏色的按鈕轉換率最高」,規範不管這件事,只問對比夠不夠、跟周圍分不分得開。按鈕用什麼顏色是品牌的決定,對比夠不夠才是驗收的項目。

怎麼驗:請設計師在設計稿上標出按鈕文字、按鈕底色、頁面背景三個色碼,丟進對比檢查工具(搜尋 contrast checker 就找得到)就會算出比值;網站做好之後,瀏覽器的開發者工具也查得到。

主要按鈕一個畫面只留一顆:主要、次要與危險動作的分法

行銷上說的 CTA 按鈕(行動呼籲按鈕),就是你最希望訪客按下去的那一顆:送出詢問、加入購物車、預約。它在設計上的名字叫「主要按鈕」。

四份彼此獨立的官方文件,在這一點上的寫法幾乎一樣。Apple 的寫法是一個畫面裡醒目的按鈕保持在一到兩顆,太多會增加認知負擔。Material Design 的按鈕指引提醒,最搶眼的填滿樣式要省著用,最好一頁只給一個動作。英國政府設計系統把理由也講了:主要的行動呼籲超過一個,每一個的效果都會變弱,使用者也更難判斷下一步,所以同一頁避免放多顆主要按鈕。日本數位廳的設計系統寫得最直接:重要度最高的主要按鈕,原則上一個畫面只用一顆。

每顆按鈕都做得一樣搶眼,等於沒有一顆是主要的。 像舞台上的聚光燈,打一盞,觀眾知道看哪裡;三盞同時打,反而看不出主角是誰。

左右兩格都是一支立著的手機螢幕,上面疊著三顆按鈕、上方有三盞聚光燈:左邊三顆都是一樣的珊瑚色實心按鈕、三盞燈各照一顆,女生的手指停在半空、頭上有問號,標示三顆一樣搶眼、不知道該按哪一顆;右邊只有最上面一顆是靛藍色實心按鈕、只亮一盞燈,下面一顆只有外框、一顆只剩一條線,男生直接指向它、頭上有勾,標示只有一顆最醒目、一眼就知道下一步
三顆按鈕一樣搶眼,使用者不知道該按哪一顆;只留一顆最醒目的,下一步一眼就看得出來。

實際的分法是三級:

  • 主要按鈕:實心底色、最醒目,一個畫面一顆。
  • 次要按鈕:只有外框,或顏色較淡,給「上一步」「存成草稿」這類動作。
  • 最低一級:只有文字,給「取消」「略過」。

危險動作是例外。Apple 特別寫了:會造成資料損失的動作,就算它是最可能被按的那一顆,也不要給它主要按鈕的角色,因為醒目的按鈕常常沒被讀就按下去了。刪除、取消訂單這類按鈕,不要做成畫面上最醒目的那一顆。

CTA 按鈕文案:寫「按了會發生什麼」,不寫「確定」「了解更多」

Material Design 的文件有一句話很值得記:文字是按鈕最重要的部分,它描述的是按下去之後會發生的事。Apple 的建議是用動詞開頭,英國政府設計系統的說法是「描述它執行的動作」。

檢查方法只有一個:把按鈕以外的東西全部遮住,只看按鈕上的字,知不知道按下去會怎樣? 對照幾組常見的寫法:

  • 「送出」→「送出詢問單」
  • 「確定」→「刪除這筆訂單」
  • 「了解更多」→「看方案與費用」
  • 「立即開始」→「建立帳號」

字數方面,Material Design 寫的是理想一到三個英文單字,不折行、不被截斷。中文沒有對應的官方字數,抓「一行放得下、動詞加受詞」就夠了。

籠統的文案會出什麼事,Nielsen Norman Group 做過易用性觀察。寫著「Get Started」(開始使用)的按鈕很容易被按,但受測者以為會先看到服務介紹,結果被直接帶進註冊流程或問卷。其中一個餐點外送網站,八位受測者有六位按了這顆按鈕,接著面對的是一連串要求註冊的視窗,卻沒有任何服務說明。研究者的結論是:連結是一種承諾,文案要明確說出使用者接下來會遇到什麼。要先講清楚,這是少數受測者的質性觀察,不是轉換率統計。

至於「按鈕文案改一個字,轉換率提高百分之幾」這類說法,這次找得到出處的多半是單一網站自己的測試,或是追不到原始資料的轉述,本文不採用。文案要不要改,用上面的遮住測試判斷就好。

只有圖示、沒有文字的按鈕更要注意。W3C 的無障礙實作指引要求按鈕要有一個名稱,讓螢幕報讀軟體唸得出來。前面提到三成首頁有的「空白按鈕」,多半就是只放了一個圖示、沒給名稱。

按鈕狀態:滑過、鍵盤焦點、按下、處理中與停用都要畫

設計稿上的按鈕通常只畫一種樣子,但一顆按鈕在實際使用時至少有六種:平常的樣子、滑鼠滑過、鍵盤移到它身上(焦點)、按下的瞬間、處理中、停用。沒畫的狀態,工程師只能自己猜,或是乾脆沒做。

其中三個最常出事。

焦點。 不用滑鼠、只用鍵盤的人,靠焦點框知道自己現在停在哪一顆。WCAG 2.2 的 2.4.7 要求鍵盤焦點看得見。很多網站為了好看,把瀏覽器預設的焦點框拿掉,卻沒有補上自己的。

處理中。 按下「送出」之後畫面沒反應,使用者會再按一次。Apple 的做法是在按鈕上顯示轉圈的指示,文字從「結帳」換成「結帳中……」。英國政府設計系統則提醒,重複點擊可能讓資料被送出兩次,按鈕可以設定成忽略第二次點擊,但伺服器端也要防。送出類的按鈕,按下之後一定要有反應,而且要擋住第二次送出。

停用。 表單沒填完就把送出按鈕變灰,是很常見的做法。問題是灰色按鈕對比很低,使用者看不出為什麼不能按。英國政府設計系統的建議是能不用就不用,除非研究顯示它真的讓介面更好懂。比較穩的做法是按鈕照常可以按,按下去之後明確指出哪一欄沒填。

這些狀態應該在設計稿交給工程師之前就畫好、標好。交付時還該附哪些規格,可以對照 UI/UX 設計流程的六階段產出物。

手機按鈕位置:拇指熱區圖不可靠,重要按鈕別塞角落

講到手機上的按鈕要放哪裡,很多文章會放一張「拇指熱區圖」:螢幕下半部是綠色好按區,上方角落是紅色難按區。回頭查這張圖的出處,結果跟一般的說法不太一樣。

它出自設計研究者 Steven Hoober 2013 年的一篇文章。他和幾位研究者在街頭、車站、咖啡店觀察了 1,333 個用手機的人,其中 780 人正在觸控螢幕:單手操作的佔 49%,一手托著、另一手點的佔 36%,雙手操作的佔 15%。文章裡附了幾張拇指可及範圍的示意圖,後來被大量轉載。

但 2017 年 2 月,作者本人在那篇文章底下留言說,那些圖不準確,請大家忽略,改看後來直接記錄觸控位置的研究。他同年發表的後續文章,直接把這種圖標成「廣為人知、但不正確」。新的觀察是:人會不自覺地一直換握法;點得最準的是螢幕中央,越靠近角落越不準,所以角落的目標要做得更大。 他給的數字是中央可以小到 7 公釐,角落大約要 12 公釐。這些是研究者個人的觀察與文獻整理,不是國際標準,但比那張熱區圖可靠。

對業主來說,可以帶走兩件事。第一,不要把最重要的按鈕塞在畫面角落;非放角落不可,就把它做大。 第二,位置好不好按,設計稿上看不出來,要拿真的手機、用真的手指去按。上線前的手機實機驗收該看哪些項目,可以對照手機網站設計的驗收重點。

台灣網站無障礙規範對按鈕的要求:202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

前面講的 WCAG 是國際標準。台灣自己的版本叫「網站無障礙規範」,由數位發展部主管。數位發展部在 2026 年 5 月 29 日發布修正版,刊登在行政院公報。修正版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共有 87 項成功準則,參考標準寫的是 WCAG 2.2。

跟按鈕直接有關的條文,內容跟國際版一致:

  • 成功準則 2.5.8「目標尺寸(最小)」,檢測等級 AA:指標輸入的目標至少 24×24 CSS 像素,並列了間距、等效、行內等例外。
  • 成功準則 2.5.5「目標尺寸(加強)」,檢測等級 AAA:44×44 CSS 像素。
  • 成功準則 1.4.3 與 1.4.11:文字對比 4.5:1、非文字對比 3:1,都是 AA。

⚠️ 注意

這份規範不是所有網站的法定義務。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2 條之 2 規定的對象,是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所建置的網站。一般公司的官網不在條文裡。

那民間企業需不需要理它?兩種情況值得照著做。一是你會承接公部門或學校的網站案子,驗收就是照這份規範。二是你的客人裡有不少長輩,按鈕大一點、對比高一點,他們才用得順。誰有義務、標章分哪幾級,無障礙網站的規範與標章等級那一篇有完整說明。

如果要把無障礙寫進合約或需求規格,寫清楚版本和等級,例如「符合 WCAG 2.2 AA」,不要只寫「符合無障礙」。 少了版本和等級,24×24 這一條算不算在驗收範圍裡,雙方會各說各話。

還有一點容易漏掉:AA 等級只要求 24。想讓主要按鈕做到 44 以上,要另外寫進規格,「符合 AA」不會自動給你 44。

按鈕設計驗收表:六項規格加一次實機測試

把前面的內容收成一張表。拿到設計稿,或是網站做好要驗收時,逐項對:

項目要看到什麼數字或判斷方式怎麼驗
尺寸設計稿標出「按得到的範圍」手機上的主要按鈕 44 到 48;任何按鈕不低於 24看設計稿的標註;做好後用瀏覽器的檢查工具量
間距相鄰按鈕之間有空隙;危險動作離得更遠8 以上;小於 24 的目標要通過畫圓法同上
對比標出文字、按鈕、背景三個色碼文字 4.5:1;按鈕外形與狀態 3:1對比檢查工具
文案動詞加受詞,說出按了會發生什麼遮住測試只看按鈕上的字
主次一個畫面一顆主要按鈕;危險動作不用主要樣式數一數最醒目的有幾顆把畫面縮小來看
狀態滑過、焦點、按下、處理中、停用都有畫送出後有反應、擋住第二次送出用鍵盤的 Tab 鍵走一遍;連按兩次送出
位置(實機)重要按鈕不在角落,或角落的做得更大沒有通則用真的手機,單手、雙手各按一次

前六項在設計稿階段就能驗,最後一項要等做出來、拿到手機上才驗得到。

哪些可以讓步?只在桌機上用的內部系統,尺寸可以照滑鼠的標準縮小一點;品牌色對比不夠的時候,可以只在按鈕上用深一階的顏色,不必整套換掉。不該讓步的是手機上的主要按鈕尺寸、文字對比,還有送出之後的回饋,這三樣直接決定訪客能不能把事情做完。

規格訂好之後,把它收進共用的元件庫,也就是 UI 設計裡說的設計系統,之後每一頁都用同一顆按鈕,就不用每次改版重新吵一次。

如果你手上正好有一份設計稿要驗收,或是想把這些規格寫進新網站、App 的需求裡,瞻新資訊可以陪你逐項對過,把模糊的「好按一點」變成寫得進合約的數字。

常見問題

網頁按鈕最小要多大才算合格?

WCAG 2.2 的 AA 等級要求可以點的目標至少 24×24 CSS 像素,這是及格線。 手機上的主要按鈕建議做到 44 到 48,這是 Apple、Google 的平台建議值與 WCAG 加強等級共同指向的區間。規範量的是按得到的範圍,不是圖示看起來的大小。

按鈕的顏色對比要多少才夠?

按鈕上的文字對底色至少 4.5:1;按鈕的底色或外框如果是辨識它的依據,對相鄰背景至少 3:1。 兩個數字分別來自 WCAG 2.2 的 1.4.3 與 1.4.11,都屬於 AA 等級。規範沒有規定按鈕要用哪個顏色。

CTA 按鈕是什麼?一頁可以放幾顆?

CTA 按鈕就是行動呼籲按鈕,是你最希望訪客按下去的那一顆,例如送出詢問或加入購物車。同一個畫面裡,最醒目的主要按鈕樣式只給一個動作,其餘動作用外框或純文字的次要樣式。Apple、Material Design,以及英國與日本政府的設計系統,都是這樣寫的。

按鈕上寫「了解更多」可以嗎?

可以,但通常有更好的寫法。按鈕文字要讓人不看周圍的內容,也知道按下去會發生什麼,「看方案與費用」就比「了解更多」清楚。只有圖示的按鈕,要另外給它一個輔助工具唸得出來的名稱。

按鈕和連結差在哪裡?

連結是帶人去另一個頁面,按鈕是在原地做一件事,例如送出表單、開啟視窗、刪除資料。W3C 的無障礙實作指引要求外觀和功能一致:做事的元件就做成按鈕,而且空白鍵和 Enter 鍵都要能觸發。

一般公司的網站一定要符合無障礙規範的按鈕尺寸嗎?

法律沒有強制一般公司的網站。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的對象是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的網站;修正版「網站無障礙規範」202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不過承接公部門案子、或客群有不少長輩的網站,照 AA 等級做比較實際。

參考資料

ℹ️ 關於本文

本文引用的 WCAG 2.2、Apple 人機介面指南、Material Design、英國政府設計系統、日本數位廳設計系統、微軟設計指引與各項研究,以查閱當日(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版本為準;平台指引與無障礙標準會更新,實際請以各來源的最新內容為準。台灣修正版「網站無障礙規範」的條文與生效日依行政院公報 2026 年 5 月 29 日刊登的內容,檢測與標章的實際做法請以數位發展部的公告為準。文中對尺寸、對比、文案與位置的建議屬一般性的實務經驗整理,實際情形會因產品類型、使用者與裝置而有明顯差異,不構成任何通過無障礙檢測、提升轉換率或成效的保證。

張安邦

關於作者

張安邦瞻新資訊 創辦人暨執行長

台大醫工背景、15 年以上開發經歷的IT服務公司創辦人,主張「不只做網站,而是幫客戶讓數位系統真正運作」。領軍瞻新資訊有限公司,完成專案 300+、服務超過 300 個品牌、涵蓋 60+ 個產業。專長領域:網頁設計、iOS/Android APP開發、UI/UX設計、LINE Bot自動化、系統開發、資訊安全、CRM/企業內部系統。

  • 國立台灣大學 醫學工程研究所(資訊組)
  •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資訊科學系
  • 創立瞻新資訊,完成 300+ 專案、服務超過 300 個品牌、橫跨 60+ 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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