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瞻新資訊 張安邦執行長(台大醫工背景・十年以上IT服務公司創辦人)
設計稿送來了,會議上最常出現的兩句話是「這顆按鈕可不可以再大一點」和「可不可以再明顯一點」。設計師調了,下一輪還是有人覺得不夠。問題不在誰的眼光比較好,而是這兩句話沒有數字,沒辦法驗收。
按鈕好不好按,其實量得出來。 能按的範圍有多大、離旁邊的按鈕多遠、字跟底色差多少、上面寫了什麼、一個畫面有幾顆在搶注意力、按下去之後有沒有反應,這六件事都有國際標準或平台官方文件可以對。這篇把數字和出處一次列出來,最後收成一張驗收表。
先給趕時間的人一段結論:手機上的主要按鈕,能按的範圍做到 44 到 48 見方(單位下一節會解釋);再小的按鈕也不要低於 24,而且要跟旁邊的保持距離。按鈕上的字對底色的對比至少 4.5:1,按鈕的外形對背景至少 3:1。一個畫面只留一顆最醒目的主要按鈕,上面寫「按了會發生什麼」。
按鈕設計要訂成規格:好不好按,六件事量得出來
來找我談網站或系統的客戶,需求一開始多半是模糊的,這很正常。「按鈕好按一點」也是一種模糊的需求。模糊的需求可以討論,但沒辦法驗收,所以要先換成量得出來的東西。
按鈕設計可以拆成六項規格:尺寸、間距、對比、文案、主次、狀態。前三項有明確的數字;後三項沒有數字,但官方文件把判斷方式寫得很清楚。另外還有一項「位置」,目前沒有可靠的通則,只能靠實機測試,後面單獨講。
這些看起來是小事,實際上多數網站都沒做到。美國猶他州立大學的無障礙研究單位 WebAIM 每年檢測排名前一百萬個網站的首頁,2026 年的 WebAIM Million 報告顯示 95.9% 的首頁測得出無障礙錯誤。最常見的一項就是文字對比不足,83.9% 的首頁都有;另外有 30.6% 的首頁存在「空白按鈕」,也就是按鈕上沒有任何文字可以讓輔助工具唸出來。對比不足和沒有名字的按鈕,是全世界網站最常見的毛病,不是少數人才會犯的錯。
按鈕尺寸 24、44、48 差在哪:及格線、平台建議值與單位
先講結論:24 是網頁無障礙的及格線,44 和 48 是 Apple 與 Google 給自家 App 的建議值,三個數字連單位都不一樣。 它們沒有互相矛盾,只是在回答不同的問題。
| 誰訂的 | 數字與單位 | 性質 | 適用在哪 |
|---|---|---|---|
| W3C 的 WCAG 2.2(準則 2.5.8) | 24×24 CSS 像素 | 無障礙 AA 等級的及格線,另有間距等例外 | 網頁 |
| W3C 的 WCAG 2.2(準則 2.5.5) | 44×44 CSS 像素 | 無障礙 AAA 等級(加強) | 網頁 |
| Apple 人機介面指南 | 44×44 pt | 平台設計指引 | iPhone、iPad 的 App |
| Google 的 Material Design 3 | 48×48 dp(滑鼠 44×44 dp) | 平台設計指引 | Android 與跨平台 App |
| Google 的 web.dev | 約 48 個裝置獨立像素 | 官方給開發者的建議 | 手機網頁 |
| 台灣「網站無障礙規範」修正版 | 24×24(AA)、44×44(AAA)CSS 像素 | 國內規範,202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 | 法定對象是政府機關與學校的網站 |
表上的數字都回原文對過,出處依序是 WCAG 2.2 本文與 W3C 對 2.5.8 目標尺寸(最小)的說明文件、Apple 人機介面指南的按鈕頁、Material Design 3 的無障礙設計頁與 web.dev 的觸控目標說明。台灣的規範後面有一節專門講。
三個單位先用白話講一次。螢幕越做越細,同一顆按鈕如果用螢幕上真正的小點來算,在不同手機上會差好幾倍。所以各平台都改用「邏輯上的一格」來量:不管螢幕多細,一格在手上看起來差不多一樣大。網頁叫它 CSS 像素,iPhone 叫 pt,Android 叫 dp。三把尺的刻度很接近,但不是同一把。web.dev 換算過:在設定正確的手機網頁上,48 個這樣的單位大約是 9 公釐,差不多是一個指腹的大小。
那網頁到底要照哪一個?實務上分兩層來訂:
- 主要按鈕(送出、加入購物車、預約、聯絡)在手機上能按的範圍,做到 44 到 48。 這是 Apple、Google 與 WCAG 加強等級三邊都指向的區間。
- 次要的小按鈕、圖示按鈕不要低於 24,而且要跟旁邊的東西保持距離。
為什麼不直接用 24 就好?因為 24 是「不能再低」的線,不是目標。W3C 在同一份說明文件裡就寫了:重要的連結與控制項,建議往更嚴格的 44 靠,目標做大一點能幫到更多人。打個比方,24 像「停得進去」的車格,要慢慢喬;44 到 48 是「一次就停好」的車格。及格和好用是兩回事。

給網頁用的官方規格裡,也有直接訂在 44 的。日本數位廳的設計系統是日本政府機關網站共用的元件規範,它的按鈕頁寫明目標區域要保持在 44 CSS 像素以上。這是日本的做法,不是台灣的規定,但看得出「網頁的主要按鈕做到 44」不是 App 才有的要求。
看得到的大小,跟按得到的範圍,是兩個數字
很多人看到規格會問:垃圾桶圖示才這麼一點大,怎麼可能有 48?答案是規範量的是「按得到的範圍」,不是「看得到的圖案」。Material Design 舉的例子是:圖示看起來 24,四周各補 12 的透明內距,能按的範圍就是 48。圖案沒有變大,手指卻好按很多。

💡 小提醒
請設計師在設計稿上把兩個數字都標出來:看得到的大小,和按得到的範圍。只標前者,工程師很可能就照圖案的大小去做。
還有一個例外要知道:這些數字主要是為手指訂的。滑鼠比手指準,所以 Material Design 另外給了滑鼠 44 的建議值。只在桌機上用的內部後台,表格裡的小按鈕可以密一點;但只要這個畫面會在手機上打開,就照手指的標準。
按鈕間距:靠太近一樣會按錯,危險動作要離得更遠
按鈕夠大,不代表不會按錯,兩顆貼在一起照樣會按到隔壁。Material Design 給的數字是:目標之間至少留 8 dp。
WCAG 2.2 的寫法比較特別,它把間距當成小按鈕的補救條件:不到 24 的目標,以它為中心畫一個直徑 24 的圓,只要這個圓不碰到別的目標、也不碰到別人的圓,就算通過。意思是按鈕可以小,但周圍要空。
不過補救有限度。Nielsen Norman Group 整理觸控研究後的建議是:觸控目標的實體大小至少要有 1 公分見方,而且要先夠大,再談間距。按鈕本身太小的話,把間距拉開也救不回來。
間距還有一個容易漏掉的用途:隔開後果差很多的動作。「儲存」旁邊緊貼著「刪除」,按錯一次就是一筆資料。微軟給 Windows 應用程式的設計指引寫得很直接:按錯後果嚴重的目標,四周要留更多空間,而且不要貼著內容區的邊緣。
按鈕對比:字對底色 4.5:1,按鈕外形對背景 3:1
對比值是兩個顏色亮度的比,從 1:1(完全一樣)到 21:1(黑配白)。按鈕要過兩關,管的是不同的東西。
用路牌想最快。第一關是牌子上的字跟牌面分不分得開,這決定你讀不讀得懂;第二關是牌子本身跟後面的樹分不分得開,這決定你找不找得到它。

第一關對應 WCAG 2.2 的 1.4.3「對比值(最小)」:文字對它的背景至少 4.5:1。大字可以放寬到 3:1,英文的標準是 18 pt 以上、或 14 pt 以上的粗體,中文字取相當的大小。按鈕上的字通常不大,所以抓 4.5:1 最保險。
第二關對應 1.4.11 非文字對比:辨識一個介面元件和它的狀態所需要的視覺資訊,對相鄰的顏色至少 3:1。如果使用者是靠那塊底色或那圈外框,才看得出「這裡有顆按鈕」,那塊底色或外框就要對背景達到 3:1。淺灰底配白色頁面的按鈕、細到快看不見的外框按鈕,最常栽在這一關。
這條準則有三個常被誤會的地方,W3C 的說明文件都寫了:
- 它不要求每顆按鈕都要有外框。只有文字、沒有底色也沒有框的按鈕可以通過,因為文字本身就足以讓人知道這是按鈕;但文字還是得過第一關。
- 停用中的按鈕不受對比要求。這不代表可以放心用,後面講狀態時會說明。
- 用鍵盤操作時的焦點框,一樣要有足夠的對比。
合規之外還有一層:找不找得到。只有外框、沒有底色的「幽靈按鈕」可以通過上面的準則,但 Nielsen Norman Group 的眼動研究找了 71 位受測者,比較九組只差在按鈕與連結樣式的頁面,結果可點擊訊號比較弱的版本,受測者找到目標平均多花 22% 的時間。這個實驗在桌機上做,量的只是「找到目標」這一段,研究者自己也說整個任務的差距會小一些。所以結論不是幽靈按鈕不能用,而是主要按鈕不適合做成幽靈按鈕。
另一條相關的準則是 1.4.1:不可以只靠顏色傳達資訊。刪除按鈕做成紅色沒問題,但不能只有紅色,還要有「刪除」兩個字或看得懂的圖示,因為有些人分不出紅和綠。
至於「哪個顏色的按鈕轉換率最高」,規範不管這件事,只問對比夠不夠、跟周圍分不分得開。按鈕用什麼顏色是品牌的決定,對比夠不夠才是驗收的項目。
怎麼驗:請設計師在設計稿上標出按鈕文字、按鈕底色、頁面背景三個色碼,丟進對比檢查工具(搜尋 contrast checker 就找得到)就會算出比值;網站做好之後,瀏覽器的開發者工具也查得到。
主要按鈕一個畫面只留一顆:主要、次要與危險動作的分法
行銷上說的 CTA 按鈕(行動呼籲按鈕),就是你最希望訪客按下去的那一顆:送出詢問、加入購物車、預約。它在設計上的名字叫「主要按鈕」。
四份彼此獨立的官方文件,在這一點上的寫法幾乎一樣。Apple 的寫法是一個畫面裡醒目的按鈕保持在一到兩顆,太多會增加認知負擔。Material Design 的按鈕指引提醒,最搶眼的填滿樣式要省著用,最好一頁只給一個動作。英國政府設計系統把理由也講了:主要的行動呼籲超過一個,每一個的效果都會變弱,使用者也更難判斷下一步,所以同一頁避免放多顆主要按鈕。日本數位廳的設計系統寫得最直接:重要度最高的主要按鈕,原則上一個畫面只用一顆。
每顆按鈕都做得一樣搶眼,等於沒有一顆是主要的。 像舞台上的聚光燈,打一盞,觀眾知道看哪裡;三盞同時打,反而看不出主角是誰。

實際的分法是三級:
- 主要按鈕:實心底色、最醒目,一個畫面一顆。
- 次要按鈕:只有外框,或顏色較淡,給「上一步」「存成草稿」這類動作。
- 最低一級:只有文字,給「取消」「略過」。
危險動作是例外。Apple 特別寫了:會造成資料損失的動作,就算它是最可能被按的那一顆,也不要給它主要按鈕的角色,因為醒目的按鈕常常沒被讀就按下去了。刪除、取消訂單這類按鈕,不要做成畫面上最醒目的那一顆。
CTA 按鈕文案:寫「按了會發生什麼」,不寫「確定」「了解更多」
Material Design 的文件有一句話很值得記:文字是按鈕最重要的部分,它描述的是按下去之後會發生的事。Apple 的建議是用動詞開頭,英國政府設計系統的說法是「描述它執行的動作」。
檢查方法只有一個:把按鈕以外的東西全部遮住,只看按鈕上的字,知不知道按下去會怎樣? 對照幾組常見的寫法:
- 「送出」→「送出詢問單」
- 「確定」→「刪除這筆訂單」
- 「了解更多」→「看方案與費用」
- 「立即開始」→「建立帳號」
字數方面,Material Design 寫的是理想一到三個英文單字,不折行、不被截斷。中文沒有對應的官方字數,抓「一行放得下、動詞加受詞」就夠了。
籠統的文案會出什麼事,Nielsen Norman Group 做過易用性觀察。寫著「Get Started」(開始使用)的按鈕很容易被按,但受測者以為會先看到服務介紹,結果被直接帶進註冊流程或問卷。其中一個餐點外送網站,八位受測者有六位按了這顆按鈕,接著面對的是一連串要求註冊的視窗,卻沒有任何服務說明。研究者的結論是:連結是一種承諾,文案要明確說出使用者接下來會遇到什麼。要先講清楚,這是少數受測者的質性觀察,不是轉換率統計。
至於「按鈕文案改一個字,轉換率提高百分之幾」這類說法,這次找得到出處的多半是單一網站自己的測試,或是追不到原始資料的轉述,本文不採用。文案要不要改,用上面的遮住測試判斷就好。
只有圖示、沒有文字的按鈕更要注意。W3C 的無障礙實作指引要求按鈕要有一個名稱,讓螢幕報讀軟體唸得出來。前面提到三成首頁有的「空白按鈕」,多半就是只放了一個圖示、沒給名稱。
按鈕狀態:滑過、鍵盤焦點、按下、處理中與停用都要畫
設計稿上的按鈕通常只畫一種樣子,但一顆按鈕在實際使用時至少有六種:平常的樣子、滑鼠滑過、鍵盤移到它身上(焦點)、按下的瞬間、處理中、停用。沒畫的狀態,工程師只能自己猜,或是乾脆沒做。
其中三個最常出事。
焦點。 不用滑鼠、只用鍵盤的人,靠焦點框知道自己現在停在哪一顆。WCAG 2.2 的 2.4.7 要求鍵盤焦點看得見。很多網站為了好看,把瀏覽器預設的焦點框拿掉,卻沒有補上自己的。
處理中。 按下「送出」之後畫面沒反應,使用者會再按一次。Apple 的做法是在按鈕上顯示轉圈的指示,文字從「結帳」換成「結帳中……」。英國政府設計系統則提醒,重複點擊可能讓資料被送出兩次,按鈕可以設定成忽略第二次點擊,但伺服器端也要防。送出類的按鈕,按下之後一定要有反應,而且要擋住第二次送出。
停用。 表單沒填完就把送出按鈕變灰,是很常見的做法。問題是灰色按鈕對比很低,使用者看不出為什麼不能按。英國政府設計系統的建議是能不用就不用,除非研究顯示它真的讓介面更好懂。比較穩的做法是按鈕照常可以按,按下去之後明確指出哪一欄沒填。
這些狀態應該在設計稿交給工程師之前就畫好、標好。交付時還該附哪些規格,可以對照 UI/UX 設計流程的六階段產出物。
手機按鈕位置:拇指熱區圖不可靠,重要按鈕別塞角落
講到手機上的按鈕要放哪裡,很多文章會放一張「拇指熱區圖」:螢幕下半部是綠色好按區,上方角落是紅色難按區。回頭查這張圖的出處,結果跟一般的說法不太一樣。
它出自設計研究者 Steven Hoober 2013 年的一篇文章。他和幾位研究者在街頭、車站、咖啡店觀察了 1,333 個用手機的人,其中 780 人正在觸控螢幕:單手操作的佔 49%,一手托著、另一手點的佔 36%,雙手操作的佔 15%。文章裡附了幾張拇指可及範圍的示意圖,後來被大量轉載。
但 2017 年 2 月,作者本人在那篇文章底下留言說,那些圖不準確,請大家忽略,改看後來直接記錄觸控位置的研究。他同年發表的後續文章,直接把這種圖標成「廣為人知、但不正確」。新的觀察是:人會不自覺地一直換握法;點得最準的是螢幕中央,越靠近角落越不準,所以角落的目標要做得更大。 他給的數字是中央可以小到 7 公釐,角落大約要 12 公釐。這些是研究者個人的觀察與文獻整理,不是國際標準,但比那張熱區圖可靠。
對業主來說,可以帶走兩件事。第一,不要把最重要的按鈕塞在畫面角落;非放角落不可,就把它做大。 第二,位置好不好按,設計稿上看不出來,要拿真的手機、用真的手指去按。上線前的手機實機驗收該看哪些項目,可以對照手機網站設計的驗收重點。
台灣網站無障礙規範對按鈕的要求:202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
前面講的 WCAG 是國際標準。台灣自己的版本叫「網站無障礙規範」,由數位發展部主管。數位發展部在 2026 年 5 月 29 日發布修正版,刊登在行政院公報。修正版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共有 87 項成功準則,參考標準寫的是 WCAG 2.2。
跟按鈕直接有關的條文,內容跟國際版一致:
- 成功準則 2.5.8「目標尺寸(最小)」,檢測等級 AA:指標輸入的目標至少 24×24 CSS 像素,並列了間距、等效、行內等例外。
- 成功準則 2.5.5「目標尺寸(加強)」,檢測等級 AAA:44×44 CSS 像素。
- 成功準則 1.4.3 與 1.4.11:文字對比 4.5:1、非文字對比 3:1,都是 AA。
⚠️ 注意
這份規範不是所有網站的法定義務。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2 條之 2 規定的對象,是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所建置的網站。一般公司的官網不在條文裡。
那民間企業需不需要理它?兩種情況值得照著做。一是你會承接公部門或學校的網站案子,驗收就是照這份規範。二是你的客人裡有不少長輩,按鈕大一點、對比高一點,他們才用得順。誰有義務、標章分哪幾級,無障礙網站的規範與標章等級那一篇有完整說明。
如果要把無障礙寫進合約或需求規格,寫清楚版本和等級,例如「符合 WCAG 2.2 AA」,不要只寫「符合無障礙」。 少了版本和等級,24×24 這一條算不算在驗收範圍裡,雙方會各說各話。
還有一點容易漏掉:AA 等級只要求 24。想讓主要按鈕做到 44 以上,要另外寫進規格,「符合 AA」不會自動給你 44。
按鈕設計驗收表:六項規格加一次實機測試
把前面的內容收成一張表。拿到設計稿,或是網站做好要驗收時,逐項對:
| 項目 | 要看到什麼 | 數字或判斷方式 | 怎麼驗 |
|---|---|---|---|
| 尺寸 | 設計稿標出「按得到的範圍」 | 手機上的主要按鈕 44 到 48;任何按鈕不低於 24 | 看設計稿的標註;做好後用瀏覽器的檢查工具量 |
| 間距 | 相鄰按鈕之間有空隙;危險動作離得更遠 | 8 以上;小於 24 的目標要通過畫圓法 | 同上 |
| 對比 | 標出文字、按鈕、背景三個色碼 | 文字 4.5:1;按鈕外形與狀態 3:1 | 對比檢查工具 |
| 文案 | 動詞加受詞,說出按了會發生什麼 | 遮住測試 | 只看按鈕上的字 |
| 主次 | 一個畫面一顆主要按鈕;危險動作不用主要樣式 | 數一數最醒目的有幾顆 | 把畫面縮小來看 |
| 狀態 | 滑過、焦點、按下、處理中、停用都有畫 | 送出後有反應、擋住第二次送出 | 用鍵盤的 Tab 鍵走一遍;連按兩次送出 |
| 位置(實機) | 重要按鈕不在角落,或角落的做得更大 | 沒有通則 | 用真的手機,單手、雙手各按一次 |
前六項在設計稿階段就能驗,最後一項要等做出來、拿到手機上才驗得到。
哪些可以讓步?只在桌機上用的內部系統,尺寸可以照滑鼠的標準縮小一點;品牌色對比不夠的時候,可以只在按鈕上用深一階的顏色,不必整套換掉。不該讓步的是手機上的主要按鈕尺寸、文字對比,還有送出之後的回饋,這三樣直接決定訪客能不能把事情做完。
規格訂好之後,把它收進共用的元件庫,也就是 UI 設計裡說的設計系統,之後每一頁都用同一顆按鈕,就不用每次改版重新吵一次。
如果你手上正好有一份設計稿要驗收,或是想把這些規格寫進新網站、App 的需求裡,瞻新資訊可以陪你逐項對過,把模糊的「好按一點」變成寫得進合約的數字。
常見問題
網頁按鈕最小要多大才算合格?
WCAG 2.2 的 AA 等級要求可以點的目標至少 24×24 CSS 像素,這是及格線。 手機上的主要按鈕建議做到 44 到 48,這是 Apple、Google 的平台建議值與 WCAG 加強等級共同指向的區間。規範量的是按得到的範圍,不是圖示看起來的大小。
按鈕的顏色對比要多少才夠?
按鈕上的文字對底色至少 4.5:1;按鈕的底色或外框如果是辨識它的依據,對相鄰背景至少 3:1。 兩個數字分別來自 WCAG 2.2 的 1.4.3 與 1.4.11,都屬於 AA 等級。規範沒有規定按鈕要用哪個顏色。
CTA 按鈕是什麼?一頁可以放幾顆?
CTA 按鈕就是行動呼籲按鈕,是你最希望訪客按下去的那一顆,例如送出詢問或加入購物車。同一個畫面裡,最醒目的主要按鈕樣式只給一個動作,其餘動作用外框或純文字的次要樣式。Apple、Material Design,以及英國與日本政府的設計系統,都是這樣寫的。
按鈕上寫「了解更多」可以嗎?
可以,但通常有更好的寫法。按鈕文字要讓人不看周圍的內容,也知道按下去會發生什麼,「看方案與費用」就比「了解更多」清楚。只有圖示的按鈕,要另外給它一個輔助工具唸得出來的名稱。
按鈕和連結差在哪裡?
連結是帶人去另一個頁面,按鈕是在原地做一件事,例如送出表單、開啟視窗、刪除資料。W3C 的無障礙實作指引要求外觀和功能一致:做事的元件就做成按鈕,而且空白鍵和 Enter 鍵都要能觸發。
一般公司的網站一定要符合無障礙規範的按鈕尺寸嗎?
法律沒有強制一般公司的網站。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的對象是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的網站;修正版「網站無障礙規範」2026 年 11 月 30 日生效。不過承接公部門案子、或客群有不少長輩的網站,照 AA 等級做比較實際。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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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ign for Fingers, Touch, and People, Part 1 — UXmatters,Steven Hoober,2017-03-06(英文,美國,研究者的實地觀察與文獻整理,2026-10-12 查證)
- The WebAIM Million:2026 年報告 — WebAIM,猶他州立大學,2026-03-30 更新(英文,美國,年度實測報告,2026-10-12 查證)
- 數位發展部令:修正「網站無障礙規範」(數位政府字第 11540006711 號) — 行政院公報第 032 卷第 097 期,2026-05-29(繁體中文,台灣,政府公報,2026-10-12 查證)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2 條之 2 — 全國法規資料庫(繁體中文,台灣,法條,2026-10-12 查證)
ℹ️ 關於本文
本文引用的 WCAG 2.2、Apple 人機介面指南、Material Design、英國政府設計系統、日本數位廳設計系統、微軟設計指引與各項研究,以查閱當日(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版本為準;平台指引與無障礙標準會更新,實際請以各來源的最新內容為準。台灣修正版「網站無障礙規範」的條文與生效日依行政院公報 2026 年 5 月 29 日刊登的內容,檢測與標章的實際做法請以數位發展部的公告為準。文中對尺寸、對比、文案與位置的建議屬一般性的實務經驗整理,實際情形會因產品類型、使用者與裝置而有明顯差異,不構成任何通過無障礙檢測、提升轉換率或成效的保證。